各学院(系、所)、处(室):
为改善研究生住宿条件,按照标准化学生公寓的要求,经我校申报,教育部同意,决定对南校区1、2、4号学生公寓楼进行维修、改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修时间
2014年6 月1日? 2014年8 月10日
二、学生搬迁
1、5月21 日?22日,请农学、植保、园艺、动科、动医、林学、资环、水建院、食品、葡酒、生命、经管、理学、人文、外语系、水保所指定有关人员与后勤学生社区中心联系(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7080700 QQ:523288515),获取本学院(系、所)在南校区1、2、4号学生公寓楼住宿学生的迁出、迁入具体电子版名单,并于7月12日前反馈需回迁南校区人员名单;
2、 5月23日?5月24日,在南校区13号学生公寓102室领取搬迁费。
3、5月24日?5月31日,学院(系、所)组织现住在南校区1、2、4号公寓楼的学生迁入北校区相关楼宇暂住。
4、8月8日-8月9日,后勤学生社区中心向相关学院(系、所)反馈回迁南校区学生的住宿信息
5、8月11日-8月14日,学院(系、所)组织迁入北校区的学生回迁南校区。
三、工作要求
1、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维修改造工作如期开工、质量达标、按期竣工,并负责学生搬迁期间的车辆组织、调度和协调工作,妥善安排搬迁学生的住宿。
2、各学院负责落实搬迁方案,做好搬迁学生(包括因实习、出国等各种原因外出学生)的组织工作,确保学生按期搬离,按期回迁。
3、研究生院要妥善安排搬迁学生的教学工作。
4、计财处卡务中心负责搬迁学生的相关信息及宿舍用电的调整工作。
5、保卫处负责搬迁期间的安全保卫和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宿舍内公用物品留在原宿舍,防撬门锁、钥匙搬迁时以宿舍为单位交到原公寓楼值班室,待迁入新公寓楼重新领取;学生宿舍卫生工具由搬迁学生自行带走,到迁入宿舍继续使用。搬迁结束后宿舍内遗弃物品将被视作废弃物品予以清理。
2、搬迁所需车辆运输费用由后勤服务中心按各学院搬迁学生人数发放到各学院。
3、搬迁所需车辆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联系和组织。有关学院确定一名负责人与后勤运输服务中心(电话:87091300)联系车辆调配事宜。
4、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爱护公物,做到安全、文明搬迁。
5、考虑到南校区1、2、4号学生公寓楼维修期间,我校学生宿舍房源的实际情况,今年考入我校的2014级研究生一律不安排提前入住。
党委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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