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要求,为顺利通过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经费支付和项目审计,请相关学院按程序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证项目按期完成。执行完毕的项目请尽快验收并报账,避免教育部到期收回相关经费。同时做好项目的建档工作(包括项目计划,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报账发票复印件,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售后服务等相关材料)。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 系 人:王凌云
联系方式:87091077
教务处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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