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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推荐第16批博士服务团成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7-2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第16批博士服务团服务锻炼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68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第16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二、岗位安排及服务锻炼时间
    根据教育部第16批博士服务团岗位分配方案,我校选派人员拟安排单位及职务为宝鸡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处级),岗位职责是协助政府领导抓好农业工作。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时间为一年,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
    三、成员管理
    1.服务锻炼期间,成员由接收单位和选派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是中共党员的,要转组织关系,编入服务锻炼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服务锻炼期间,成员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不再承担选派单位的学习培训等任务。相关待遇根据《博士服务团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地和学校实际,参照以往标准,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
    3.成员服务锻炼结束时的考核,由选派单位会同接收单位在成员服务锻炼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考核结果归入成员档案。
    四、推荐程序
    1.推荐人选。各单位要结合岗位安排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组织填写《第16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于8月5日前将《第16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和本人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报党委组织部,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zuzhibu@nwsuaf.edu.cn。
    2.确定推荐人选。经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将推荐人选报送教育部。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5年7月22日      公告附件:           第16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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