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各相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的通知》(教监厅函〔2014〕7号)精神,现就我校有关科研经费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1、2011年以来承担的科研项目。
2、“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科研项目。
二、自查内容
1.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
2.有无预算、超预算和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3.其它科研经费使用问题(具体见自查报表)。
三、自查方式
1.以课题组为单位自查。
2.计财处、科研院、推广处组织专门检查。
四、自查要求
1.各课题组务必对照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表(见附件),客观全面自查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认真填写自查报表,对课题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做出说明。
2.自查报表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上报,于2014年10月20日下午5点前报计划财务处项目资金管理科(行政主楼306室)。联系人:孙列绒,电话 87081165。
附件: 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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