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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9-23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等15项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学院资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允成   惠安堂

组员:海江波   杜世平   马志宏    彭小凤   刘倩  宋雪    沙影 梁子龙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为1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26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各年级根据学校划拨金额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2、具体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1号)文件执行。同时,2013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2012级、2011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书面评审材料

(1)国家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②《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2)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

②《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3)国家助学金

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

②《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4、国家决定今年继续编辑《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6,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三、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5名。

书面评审材料

(1)《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8);

(2)《2013-2014学年度本科生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四、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工作

(一)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考核工作

    根据资助方要求,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获得2013-2014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六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缺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10。

1、曹德旺助学金

学院对2013-2014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需提交《受助学生跟踪考核表》(见附件11)和《学业成绩表》;如有考核不合格学生,新递补学生需提交《曹德旺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7)、申请书,填写《曹德旺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老生)》(见附件3)。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学院对2013-2014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2)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见附件13);新递补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3);填写《2014-2015学年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学院对2013-2014学年度45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学生本人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填写《2014-2015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4、春雨奖学金

学院对2013-2014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受助学生跟踪考核表》(见附件11)、《大学学业成绩表》;如有考核不合格学生,学院需按照1:3的比例重新递补候选者,提交申请书、《春雨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6)和《学学业成绩表》;学院填写《春雨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5、毅宁奖学金

考核结束后,需提交申请书、《毅宁基金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7)、《学业成绩表》、《毅宁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院系推荐信一封及个人生活照一张。(申请书及申请表要求手写,不得打印)

6、王盛水助学金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需提交申请书(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王盛水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8)、《学业成绩表》,同时学院提交《王盛水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二)本科生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曹德旺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4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77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81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统一要求手写);《曹德旺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曹德旺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2、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4级中、西部省份的家庭经济特?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同时兼顾沿海省份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特困学生。评选名额1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选条例》(校学发[2005]346号文件) 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5);《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3、宝钢教育奖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评选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19);《学业成绩表》;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宝钢教育奖名单汇总表(本科)》(见附件3)。
4、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400名,其中一等奖10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30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0);《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获奖感言、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20字左右。各单位将所有获得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整理到一个电子WORD文档。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21。
5、春雨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2013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院系推荐1名作为春雨奖学金新增候选学生,理事会将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参加公益活动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投票产生15名最终获奖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春雨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6)和《学业成绩表》;《春雨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6、先正达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农学、植物保护、制药工程、园艺、应用化学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成绩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15名,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正达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6]192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先正达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23)和《学业成绩表》;《先正达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7、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农学、植物保护及园艺专业的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院系推荐8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新增候选学生,拜耳公司将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参加社会活动情况、面试情况等方面投票产生5名最终获奖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评选条件:学习成绩为专业前30%,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20%;流利的英语口语和娴熟的英文写作技巧(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担任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需提交材料:《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5)和《学业成绩表》;《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8、何康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农科类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名额为8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需提交材料:书面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6)、《学业成绩表》;《何康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9、九九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院系推荐15名作为候选学生,基金会最终确定产生10名获奖学生,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连续资助4年。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九九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手写申请书、《九九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0)、《九九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0、榆林校友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学校陕西榆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资助名额15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榆林校友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手写申请书、《榆林校友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1)、《榆林校友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1、中天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创新实验学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奖励名额15名,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4000元。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天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能反映个人学业成就及未来职业目标等情况的自荐信、《中天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3)、《学业成绩表》、《中天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2、登海种业奖学金

“登海种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5名,奖励额度为3000元,二等奖学金25名,奖励额度为2000元。

评选条件:一等奖学金申请者学习成绩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5%,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年期排名前20%,外语通过国家六级。二等奖申请者学习成绩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5%,年度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年级前40%,外语通过国家四级。毕业后有志于从事种业行业者优先考虑。

需提交材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登海种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4);“登海种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5)。

13.瑞华农业奖学金

瑞华农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2名, 奖励额度为2000元,二等奖学金11名,奖励额度为1000元。

评选条件:一等奖学金申请者学习成绩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5%,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年期排名前20%。二等奖申请者学习成绩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年度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年级前40%。毕业后有志于从事种业行业者优先考虑。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23日-9月25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阅读学习通知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26日-9月2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8日-9月29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初审(9月30日-10月16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核、公示(10月17日-10月25日)。

六、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学生班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社会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学生班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四)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唐仲英德育奖学金2014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明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各年级于9月26日前完成何康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同时将获奖学生有关材料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其他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附件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朱英龙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材料等以各班级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辅导员处。

(六)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82180

资助工作投诉信箱:zilong_liang@nwsuaf.edu.cn

附件:

资助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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