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国家、陕西省及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要求,为了做好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
通过学校2014年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教师均可招收研究生。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可招收博士研究生和各类硕士研究生;具有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可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具有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可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数量
1.每位教师最多不超过3名学术型研究生。
2.学院的博士生招生人数依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为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最高不超过2014年实际招生数的98%;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最高不超过2014年实际招生数的92%;最终招生人数依据学校研究决定的为准。
三、招生计划填写要求
1.凡2015年拟招收研究生的教师均应完善学院网页上的个人简介;依据学院拟招收研究生的学科方向(附件1)填写2015年招生计划(附件2);。
2.确需跨学院招生,须本人申请,经所跨学科方向负责人及学院同意后方可招生。招生专业目录内容一旦公布后,不得变更。
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专业型硕士生的管理和提高我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凡申请招收2015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必须通过试验站(基地)负责人的同意。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导师于9月4日将招生计划(附件2)发到nxy029@qq.com; 凡拟招收专业型硕士生的导师需补交一份纸质申请表(附件3,学院备案用)。
农学院
2014年9月2日
附件:
1学科方向、子方向及其研究内容
2 2015年招生计划表
3拟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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