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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暨第十一届“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9-29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暨第十一届“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党学发[2012]1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11-2012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与第十一届“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农学院2011-2012学年 “ 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志宏

组 员: 彭小凤  王 娜  梁子龙  朱若晨  范晓静

(二)班级自评工作小组

组 长:班主任

成 员:班长、团支书、班委

二、验收、评选范围

“ 优良学风示范班”的验收、评选范围为我院2009级、2010级、201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班。

三、评估的具体办法

优良学风班建设从班级学生综合表现、班级学风情况、附加分三个方面进行建设评估,满分110分。具体评估标准按照学校《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标准》(附件1)执行。

凡评估得分超过75分的班级可确定为优良学风建设合格班级;评估得分超过80分的班级,可参加学院的“优良学风示范班”评比活动;评估得分超过85分的班级为优秀班级,可参加学校的“优良学风示范班”评比活动。。

四、工作进程

1 、9月29日-10月8日,班级自评。辅导员、班主任对照各学生班级的目标计划书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意见;各班主任要指导学生班按照《优良学风班示范班评估标准》,收集整理材料(文字、图片等),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班级自评总结材料。自评总结材料的内容应包括:自评总结、班级自评得分表(附件2)、班级同学的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与外语四六级证书的复印件、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的原始记录等。并于10月8日前,将上述自评总结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 、10月9日-10月14日,学院评估。学院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等形式,按照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标准,计算每个班级的具体得分,结合各学生班的自评材料,评选出3个院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在院级优良学风示范班中择优推荐1个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班级参加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的评选。

3 、10月15日-10月18日,学校评选。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推荐的班级进行集中验收评比,从中评选出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

五、奖励办法
    学院将对获得院级“优良学风示范班” 荣誉称号的学生班级进行表彰奖励,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标准为每学生班500元。学校将对获得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荣誉称号的学生班级进行表彰奖励,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标准为每学生班1000元。

六、工作要求

1 、各班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的自评工作,符合条件的候选班级要对本班的先进事迹通过网络、报纸、宣传板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在学生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2 、对于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中成绩不达标的班级,班主任要帮助学生班查找原因,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鼓励学生树立信心,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迎头赶上。

 

附件:

1 :优良学风班示范班评估标准

2 :班级自评得分表
                                   

中共开云官方在线入口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优良学风班示范班评估标准.doc

 附件2:  班级自评得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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