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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9-17     浏览次数:

     

关于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点: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文件精神及校发,现将我院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推免工作接收领导小组

组长:廖允成 惠安堂

副组长:奚亚军

成员:贾志宽 张改生 冯佰利 海江波 马志宏 杜世平

秘书:李向拓

联系电话:87082752

负责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资格的确认、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推免工作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张改生  贾志宽

成员:廖允成 奚亚军 李军 宋卫宁 高翔 冯佰利  张保军 王中华 李海峰  张宏

秘书:李晓燕

在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下,负责学院推免生的具体复试录取工作。

所有推免生以学院为单元统一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以学科专业为单元,根据推免生接收指标数,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接收条件

(一)接收校内的推免生应取得2014年“校内留用”推荐资格且复试成绩合格,且全日制专业学位推荐资格学生只能接收为攻读校内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接收校外的推免生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资格,学术型还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新计分方法成绩≥426分)或小语种四级(接收小语种推荐免试生仅限于招生目录中招收小语种的专业,且征得报考导师同意)。

三、工作安排

(一)接收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

1.学术型研究生

(1)9月18日,学院将复试工作的时间、地点、推免生工作小组、复试专家名单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推免生的资格证明、本科成绩单和外语成绩单;组织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填写“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并填写拟报专业汇总表。

(2)9月23日,复试

笔试: 8:30-10:30 地点:3T42

笔试科目依据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笔试内容:专业实践能力及试验动手能力、专业领域进展和相关专业学科知识。

面试:14:30-18:30 地点:学院二层会议室

     面试内容:外语口语、听力、素质考察(思维、表达、反应、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能力)。

填写“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面试考核表”(附件3)、“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汇总表(附件4)、“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表”(附件5)、“2014年接收推免生汇总表”(附件6)、“2014年接收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7)。同时与拟接收推免生签定“诚信协议”(附件8),并在学院网上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

(3)9月24日,学院将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纸质文档及附件6、附件7电子文档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4)10月9日,获得拟推免生资格的本科生携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及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填写研究生院发放的教育部统一印制《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5)10月23日?24日,获得拟推免生资格的本科生到学院领取研究生院招生处发放的推免生(包括创新学院)网上报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2.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1)9月26日,学院将复试工作的时间、地点、推免生工作小组、复试专家名单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推免生的资格证明、本科成绩单和外语成绩单;组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写“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并填写拟报专业汇总表。

(2)9月27日,复试

笔试:8:30-10:30 地点:学院会议室及多媒体教室

笔试科目依据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笔试内容:专业实践能力及试验动手能力、专业领域进展和相关专业学科知识。

面试:14:30-18:30 地点:学院二层会议室

     面试内容:外语口语、听力、素质考察(思维、表达、反应、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能力)。

填写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同时与拟接收推免生签定“诚信协议”(附件8),并在学院网上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

(3)9月29日,学院将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及附件6电子文档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4)10月9日,获得拟推免生资格的本科生携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及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填写研究生院发放的教育部统一印制《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5)10月23日?24日,获得拟推免生资格的本科生到学院领取研究生院招生处发放的推免生(包括创新学院)网上报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领域接收推免生分配名额表(附件1)。

(二)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或直博生(限定1名)。申请硕博连读推免生或直博生的学生,接收导师应具备2014年博士招生资格。

(三)每位导师接收本校学术型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名(含创新学院的学生)。

(四)学院必须留存推免生资格证明原件,备查。

(五)在接收推免生的过程中,接收导师应与拟接收学生进行沟通,告知考生不得中途放弃在我院攻读学位,并与拟接收推免生签定诚信协议。若考生放弃在本校读研,学院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条款记入学生电子诚信档案。

(六)所有推免生应按时参加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将无法录取。

 

 

 

附件:

1.   2014年各专业领域拟接收推免生分配表       

2.   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3.   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面试考核表    

4. 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成绩汇总表   

5.  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表   

6.  2014年接收推免生汇总表     

7.  2014年接收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汇总表   

8.  诚信协议  

9.    201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进程表  

 

 

 

                                   农 学 院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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